迪特·拉姆斯(德语:Dieter Rams,1932年5月20日-)为著名德国工业设计师,出生于德国黑森邦威斯巴登市,与德国家电制造商百灵(博朗)(Braun)和机能主义设计学派有很密切的关系。
自1943年至1957年,拉姆斯便在威斯巴登工艺学校(Werkkunstschule Wiesbaden)攻读建筑与学习木工。1953年至1955年,他曾为建筑师奥图·阿培尔(Otto Apel)短暂地工作,随后便加入家电用品制造商百灵的设计部门,同时期建立起与乌尔姆造型学院的产学合作关系,1961年晋升为百灵首席设计师,一直到1995年仍留有这个头衔。拉姆斯曾经阐述他的设计理念是“少,却更好”(Less, but better,德文:Weniger, aber besser),与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密司·凡·得罗的名言“少即是多(Less is more)”对比出有趣的意涵。他与他的设计团队为百灵设计出许多经典产品,包括著名的留声机SK-4(素有“白雪公主之棺”之昵称),和高品质的D系列幻灯片投影机D45、D46。他也为家具制造商Vitsœ设计606万用置物柜系统(1960年)而闻名。
他的许多设计,诸如咖啡机、计算机、收音机、视听设备、家电产品与办公产品,都成为世界各地博物馆的永久收藏,包括纽约的现代艺术博物馆。迪特·拉姆斯领导百灵的设计部门将近30年,直到他在1998年退休。之后他的动向持续受到设计界的高度关注,目前也有他的作品回顾展览在世界巡回展出。
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,迪特·拉姆斯日益担忧这个世界处在一种“由形态、颜色和噪音所组成的混乱”里。意识到自己也参与在这个世界中,他向自己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:“我的设计是好设计吗?”
他归纳了他认为好的设计应当满足的十条要求。(这些要求有时也被人称为“设计十诫”。)
01.好的设计是创新的(Gutes Design ist innovativ.)
创新的可能性还远没有被穷尽。技术的发展不断为未来设计理念提供新的入口,以提升产品的使用价值。设计的革新总是与技术的革新相连,其本身从不是目的。
02.好的设计是实用的(Gutes Design macht ein Produkt brauchbar.)
产品是供人使用的,它应当履行一定的功能——基本功能以及额外的心理和审美上的功能。好的设计是为了提升产品可用性,对与此目的无关甚至相悖的一切都不加考虑。
03.好的设计是美观的(Gutes Design ist ästhetisch.)
产品的审美品质也是实用性的一部分。日常使用的器具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幸福感受。然而,只有真正优秀的产品才可能是美的。
04.好的设计使产品易懂(Gutes Design macht ein Produkt verständlich.)
好的设计应当使产品的结构易于理解,让产品自己说话。最好的设计是自明的,它能够自己解释自己。
05.好的设计是克制的(Gutes Design ist unaufdringlich.)
产品要履行某种功能,因此具有工具属性。它们既不是装饰物
06.好的设计是诚实的(Gutes Design ist ehrlich.)
产品不应该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创新、更高效和更有价值,它不试图通过无法兑现的承诺来操纵消费者。
07.好的设计是长命的(Gutes Design ist langlebig.)
好的设计避免迎合时髦,也因此不会过时。与短命的时髦式设计形成鲜明对比,好的设计在当今物质丰富的消费型社会里也同样寿命长久。
08.好的设计在细微之处也维持一贯(Gutes Design ist konsequent bis ins letzte Detail.)
不要容忍随意和偶然。设计的逻辑性和精确性,最终都是对消费者尊重的表达。
09.好的设计是环保的(Gutes Design ist umweltfreundlich.)
设计为保护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。它涉及到对资源的节约,以及在产品设计中最小化的物理和视觉污染。
10.好的设计是尽量少的设计(Gutes Design ist so wenig Design wie möglich.)
少的设计即是集中于本质,而不在产品上添加“多余”。设计应当回归纯粹,回归简单。